4月24日,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,海南全省即将开始休渔。
一、休渔时间
2026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,共三个半月。
二、休渔海域
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(含北部湾)。
三、休渔对象
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的在册渔船、存量规范管理的海洋渔船,以及为捕捞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。
四、休渔要求
按时回港:所有休渔渔船须在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或指定停泊点。 定点停靠:须在划定的休渔区域停泊,不得擅自转移或离港。 网具封存:渔具须捆扎封存于船舱或上岸集中保管,严禁携带违规网具出海。 钓具渔船管理:鼓励自愿休渔;未休渔的须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。 辅助船同步休渔:不得为违反禁渔期规定从事捕捞活动的渔船提供收购、运输、补给等服务。
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休渔规定,共同维护海洋资源和渔业秩序。
(总台记者 朱永 马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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